1、《民法总则》,法律,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刚实施不久,未见判决引用。
真实性: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7-03/15/content_2018907.htm
3、《侵权责任法》,法律,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是医疗损害纠纷审判的主要依据。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在判决书中引用较多。
真实性:国务院网站发布,http://www.gov.cn/flfg/2009-12/26/content_1497435.htm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司法解释,法释【2003】20号,很重要,人身损害各赔偿的计算方法都有规定,缺陷是未规定胎儿的死亡的特别赔偿。
真实性:国务院网站发布,http://www.gov.cn/test/2005-06/28/content_10430.htm,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旁证,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6429.html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司法解释,法发〔2010〕23号,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发布。
真实性: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249.html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于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该解释广受诟病,模糊了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概念。但其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常被律师在辩论时引用。
22、《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侵权赔偿案件指导意见(试行)》,2017年8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论通过。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有一般性规定。“22.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死亡或者因伤残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支持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一般不超过五万元;一级伤残或者两人以上死亡的一般不超过十万元,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归于受害人或者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其规定是“一般”,是否可以有特殊情况,如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是胎儿死亡的?
真实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发布,http://jxf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7/09/id/2989635.shtml
25、《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医政司发,卫医政发〔2010〕11号,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起施行。对病历的制作有明确的规定,未按规定制作的病历,可提出对病历真实性的质疑,从而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推定医方过错。
真实性:国务院网站发布,http://www.gov.cn/gzdt/2010-02/04/content_1528415.htm
27、《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部门规章,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国卫医发〔2013〕31号 , 2013年11月20日起施行。
对未按规范制作的病历,可提出真实性异议。
真实性: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http://www.nhc.gov.cn/yzygj/s3593/201312/a84f3666d1be49f7a959d7912a978db7.shtml
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01〕33号,2001-12-21实施。第二十七第可作为申请重新鉴定时的依据。第二十九条可作为建议法院不采信鉴定意见的依据。第七十五条可作为医方不提供病历或未书写病历时推定医方过错的依据。
真实性: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http://www.court.gov.cn/fuwu-xiangqing-827.html
35、《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部门规章,卫生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发布。在医疗机构拒绝提供病历、不配合调查时直接认定医疗事故的依据。
真实性: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http://www.moh.gov.cn/mohzcfgs/s6730/200804/29745.shtml
40、《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